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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1075-1084)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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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八十四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G4200096

二、项目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建设(二期(大兴校区计算机实训室、语音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虚拟动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百旺创新科技园丰智东路11号2层206号

被投诉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甲6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友邦佳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2号楼13层02号

当事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采购人泄露其投标文件。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0年7月31日

(第一千零八十三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749-2040SUMEC/HM2009

二、项目名称:仙林校区学生宿舍二组团空调更换、鼓楼校区留学生宿舍楼二期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云畅品电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康馨花园1幢15号

被投诉人1: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被投诉人2:南京大学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相关供应商:南京百利飞腾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昆仑路1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其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了全面应答,不应当失分,其投标方案性价比更高。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由于评审过程中出现了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诉人的各项得分不再进行具体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财 政 部

                                   2020年7月31日

 

(第一千零八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G4191301

二、项目名称:GAB—A2018—01—A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科可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南淞路88号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1:北京伟仕佳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伟仕佳杰)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2层206-28

相关供应商2:北京中科砚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科砚云)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3号楼3单元20D

当事人: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国采中心在质疑复核阶段没有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要求,不应该笼统废标,且废标理由不成立。2.伟仕佳杰、中科砚云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认定废标行为无效,责令国采中心就未经采购人同意自行对项目作废标处理的问题进行整改。

                      财 政 部

                     2020年7月22日

(第一千零八十一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MHG20032

二、项目名称: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水文水资源局黄测A103船舶建造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威海海鸥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荣成市石岛海港路18号

被投诉人1: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水文水资源局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41号

被投诉人2: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3层301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金洋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金洋)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金沙大道59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江苏金洋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应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0年7月22日


 

(第一千零八十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海南平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9层909房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2020年防爆安检设备租赁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海南平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0年7月22日

 

(第一千零七十九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C200N00Y

二、项目名称:核心业务系统升级保障项目UPS及机柜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宝士达电源(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1幢8层2座901

被投诉人1: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被投诉人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优炫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优炫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11层1111-1113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审过程打分不公,结果有失公平。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0年7月22日


 

(第一千零七十八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财政部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的业务考核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考核采取书面考核、现场抽查和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央7家集中采购机构2017-2018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重点对内控机制、营商环境、专业能力、电子卖场、采购成效等内容进行评价,注重各集采机构间的横向比较,旨在促进提升集采机构的竞争意识和专业能力。财政部随机抽取了105个采购项目,调阅评审录像251份,向采购人、供应商发放了172份调查问卷,审查采购文件3975本,编制工作底稿1624份,发现各类问题1280个。经综合考核,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考核等次为“优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考核等次为“良好”,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考核等次为“合格”。 

考核结果表明,7家集中采购机构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加强业务规范性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同时,考核发现部分集中采购机构在内控管理、公平竞争、专业能力、电子卖场、采购程序和效率等方面存在不足,与国家要求及社会公众的期望尚有一定差距。例如,有的至今未建立有效的内控管理机制;有的违规设置供应商库,限制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有的直接指定品牌和型号;有的将加分条件与企业经营规模、年限、财务指标挂钩,变相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有的电子商城管控措施缺失,实际成交价高于入围价,成交供应商不在入围供应商名单内;有的合同履行在先,采购程序在后,存在“先用后采走过场”的情形;有的多次频繁采购同类产品,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有的采购周期较长,个别项目采购周期长达200多天。

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财政部约谈了7家集采机构主要负责人,集中通报了考核结果及主要情况,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求7家集采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既要思考集采工作中存在的“慢、贵、差”问题,更要反思背后存在的深层次原因,着力在优化政府采购市场营商环境、推动集采机构竞争机制、提升采购专业化能力等方面做出实绩。整改工作要让采购人有感,要让供应商有感,要让社会公众有感。各集采机构要压实主体责任,倒排时间表,在3个月内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情况将由财政部统一向社会公告。

 

                                    财 政 部

                               2020年6月30日

(第一千零七十七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CDW2019116

二、项目名称:成都铁路公安局DNA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华安迅驰警用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6号3层D-309-C

被投诉人: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新77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皓洋仪器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32-2号901、902房(不可作厂房使用)

当事人:成都铁路公安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北站东一路1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其所投产品品牌与中标产品品牌为完全不同的两个品牌,评标委员会认定错误。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由于出现影响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形,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财 政 部

2020年 7 月 15日

(第一千零七十六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FZN200110

二、项目名称:大连民族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资料购置项目-校级综合实验与实训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优斯智能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六街6号-1

被投诉人: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14层J号

当事人:大连民族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开标现场代理机构以“未按要求提供单独法定代表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无法确认身份”为由拒绝其投标文件没有法律依据。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由于出现影响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形,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违规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问题限期改正。

2020年 7 月 15日


(第一千零七十五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骏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都骏安)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29号5层502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口腔内窥镜项目”(项目编号:SCIT-ZG(Z)-2019080009)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成都骏安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成都骏安作出罚款7763元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0年 7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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