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其他法律服务
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其他法律服务
除了对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修改、提出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外,本团队还针对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领域对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日常的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从而多方面满足当事人的权益。
以本团队向省财政厅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江苏某公司向国信某公司移接建议书》为例,2019年5月,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向本团队就江苏某公司存量电子认证业务数据向国信某公司移接事宜进行咨询,本团队在线下两次解答之后,又根据需要出具了书面的《江苏某公司向国信某公司移接建议书》,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1)由国信某公司仍然以江苏某公司名义履行至合同期限届满,贵厅费用采取票据转账方式转给江苏某公司,然后由江苏某公司背书转让给国信某公司,款项不进江苏某公司的账。(2)如感到前一方案不符合中纪委交办要求,则由贵厅、与江苏某公司、国信某公司签订合同,落实江苏某公司存量电子认证业务数据向国信某公司移接事宜。采取该方案,必须取得江苏某公司的配合。(3)如前两个方案都不宜采用,则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按照法定的程序,以中央有关单位交办,江苏某公司人员调动到国信某公司,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理由,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取该方案,要冒其他供应商提出异议、质疑、投诉的风险。(4)如前三个方案都不宜采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的方式,采用是否有与江苏某公司已经开展的工作能否衔接的材料为标准等技术手段,来保证江苏某公司存量电子认证业务数据向国信某公司移接事宜。
以本团队协助修改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线上融资业务系统对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财政协议》”)为例,2021年5月,省财政厅将《财政协议》交由本团队审查并修改,本团队在认真了解协议内容,多方面询问项目情况之后,提出了修改意见:一是对合同的语义和条款表述进行修改,对合同表述不合理、不专业的地方一一指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以达到文义的通畅和美观;二是对合同具体条款含义进行了明确,提出对合同未约定明确的期限进行明确,以免发生争议时无从适用,例如对系统升级时通知义务的时间规定;三是对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进行改良,例如对诉讼管辖权进行明确,修改为“因本协议签订、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过上述修改防止未知的法律风险,确保发生争议时能够在法律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