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产品
为监督管理部门的服务产品
一、投诉、信访、监督检查阶段
1、协助审查投诉、信访、控告检举等材料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2、协助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是否需要补正、是否应当由委托方管辖,是否应当受理;
3、针对不同的案情,协助起草相关受理或者通知答复方面的文书;
4、协助确定收集证据、依据的重点;
5、协助进行书面审查证据;
6、协助确定是否需要调查取证、组织质证,或者委托检验、检测、鉴定;
7、协助确定是否需要补正;
8、协助做好在投诉、信访、监督检查调查过程中的其他工作;
9、协助认定事实、适用法律;
10、起草、修改投诉、信访、监督检查处理中的相关法律文书。
二、行政复议阶段
1、协助对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法律、程序提出问题,确定答复思路;
2、协助收集证据、依据等材料,起草证据目录、说明和依据目录;
3、协助起草被申请人答复书;
4、如委托律师代理的,则参加行政复议听证活动。
三、诉讼阶段
1、协助审查原告起诉的事实、法律、程序问题,确定答辩策略;
2、协助收集证据、依据等材料,起草证据目录、说明和依据目录;
3、协助起草行政答辩状;
4、如委托律师代理,则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一审应诉;
5、如一方不服行政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则协助起草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答辩状等诉讼材料;
6、如委托方委托律师代理,则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二审和再审的诉讼活动。
四、咨询
1、投标(响应)、开标、评标(谈判、磋商、询价)、定标(成交)过程中争议问题即时的电话或者网络咨询;
2、以上阶段事后以及其他阶段的咨询。
五、常年法律顾问
除上述服务内容外:
1、提供其他方面的法律咨询;
2、修改其他方面的法律文书;
3、举行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4、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