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监督管理部门的服务产品

 

一、投诉、信访、监督检查阶段

1协助审查投诉、信访、控告检举等材料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2协助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是否需要补正、是否应当由委托方管辖,是否应当受理;

3针对不同的案情,协助起草相关受理或者通知答复方面的文书;

4协助确定收集证据、依据的重点;

5协助进行书面审查证据;

6协助确定是否需要调查取证、组织质证,或者委托检验、检测、鉴定;

7协助确定是否需要补正;

8协助做好在投诉、信访、监督检查调查过程中的其他工作;

9协助认定事实、适用法律;

10起草、修改投诉、信访、监督检查处理中的相关法律文书。

 

二、行政复议阶段

1协助对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法律、程序提出问题,确定答复思路;

2协助收集证据、依据等材料,起草证据目录、说明和依据目录;

3协助起草被申请人答复书;

4如委托律师代理的,则参加行政复议听证活动。

 

三、诉讼阶段

1协助审查原告起诉的事实、法律、程序问题,确定答辩策略;

2协助收集证据、依据等材料,起草证据目录、说明和依据目录;

3协助起草行政答辩状;

4如委托律师代理,则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一审应诉;

5如一方不服行政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则协助起草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答辩状等诉讼材料;

6如委托方委托律师代理,则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二审和再审的诉讼活动。

 

四、咨询

1投标(响应)、开标、评标(谈判、磋商、询价)、定标(成交)过程中争议问题即时的电话或者网络咨询;

2以上阶段事后以及其他阶段的咨询。

 

五、常年法律顾问

除上述服务内容外:

1提供其他方面的法律咨询;

2修改其他方面的法律文书;

3举行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4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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